Day: April 19, 2005

「真係唔好同人講。」

當呢句說話係同一段對話裡面出現三次或以上﹐大概已經表明佢既真正意義失效。我個人立場認為﹐如果有秘密一係唔好講﹐講得出來既就已經唔係秘密。尋晚同Mr.Johnson, Ms.Wing食飯﹐講開一位朋友既artwork出了街﹐但Mr.Johnson話呢位朋友唔相比咁多人知﹐不過當時Mr.Jonson已經將呢個「秘密」公開了。我立即同Ms.Wing加以談論﹐我地都同意如果一位朋友向您透路秘密﹐但講秘密既途中您聽到類似「喂﹐真係唔好同人講。」﹐「我剩係同您一個講﹐唔好『揚』出去呀~~」或者「無人知﹐得您一個知﹐千祈咪『爆』響口。」等等達三次以上﹐表示呢個「秘密」已經唔係「秘密」﹐大家聽到應該識做啦!上次同Mr.Johnson講了一件事﹐但不是「秘密」﹐之後仲諗住全村都會知啦﹐可能就係我無同佢講三次「唔好同人講。」﹐結果…就連他的女友Ms.Wing都唔知﹐失敗! **p.s. (一)照片係同內容無關﹐只係坐cafe時影幾張好似好有mood既相。(二)以上個人見解﹐有守「秘密」者睇完可以繼續守﹐而且大家可照樣同我講「秘密」﹐哈哈!